商丘法院讯 9月17日下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大门前鞭炮齐鸣,10余群众手执上书“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感谢法院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118万余元。
原来,2010年以来,被告人胡某国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吴某红投资开发的某家园私自更改为某新村,并卖给李某亭、刘某运、杨某亮等18名群众,得房款118.5万元。2011年12月13日,被告人胡某国被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8 月13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胡某国涉嫌合同诈骗罪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法官经过多方渠道、多种方式追缴赃款,最终保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