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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他人说被抢 依法获刑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3-09-23 11:09:00


    商丘法院讯 9月16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共计17135元。

    在外打工的程某被女网友骗去做传销,被骗光钱财后,程某只得独自回乡,由于坐过了站,来到了河南虞城县站。程某下了火车,身无分文,给家里人联系,没有一个人愿意管他。晚上10点多,饥寒交迫的程某在路上拦了一辆老年人的电动三轮车。程某让司机开进了一条较黑的胡同,掏出身上的刀子威胁司机拿钱。司机拿出一些零钱给程某,程某嫌钱少,就用匕首照司机身上乱扎。司机顺手从车上拿起一个扳手照程某的头上猛打,程某头上顿时血流如注,落荒而逃。由于头上血流不止,惶恐之下,程某谎称被抢劫,恳求路人拨打110报警救他。民警陪同程某来到医院救治。赶巧的是,受害的司机也正在这家医院治伤,当场指认了程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持刀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致被害人多处受伤,且构成轻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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