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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热情帮助 离散家庭重新团圆

  发布时间:2013-09-29 09:36:34


    商丘法院讯 9月27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一位泪流满面的中年妇女王某,将一面绣有“为群众排优解难,老百姓的贴心人”的大红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并激动地说:“以前流泪是因为伤心,今天我流泪是因为感动,没有执行法官热情地帮助,我女儿就不能重返校园,孩子她爸也不会回心转意同意回家。”

    2012年2月29日,被告张某驾驶豫N2297学号奇瑞轿车,在商丘市中州路地下道北侧,与被告赵某驾驶的爱多牌电动车相撞,造成乘坐电动车的王某受伤,交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经医院诊断,王某颅脑综合症、胸部闲合性损伤,住院70天,医疗费1.3万余元;经司法鉴定,王某构成十伤残。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王某5.9万元;车辆挂靠单位某架驾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赵某赔偿王某1.4万元。

    今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方查找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耐心细致做当事人。但三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均不太好,特别是王某,由于交通事故从治疗到索要赔偿,再到起诉、审理、执行,将近一年家里不得安宁,王某因此与爱人经常发生口角,直到后来丈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已经连续9个月没有回家。王某正上初中的女儿也因为家庭的变故,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原本在市一中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一心想考一个理想高中的她,在家庭的影响下成绩直线下滑,后来在升学考试时没能如愿,一气之下也准备放弃学业,外出打工,家庭的重担使王某难上加难。车主则由于不务正业,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电动车主人也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同样没有得到赔偿。

    面对各方具体情况,执行法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多次联系被申请人催促履行。

    8月底,申请人王某再次来法院时,边哭边告诉法官,女儿已经买好了第二天的车票,准备外出打工,请法官帮忙做女儿的工作。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专门把女儿请到法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并通过自己的亲属和单位同事,帮助其联系想上的深交。通过多方努力,学校终于同意接收王某的女儿来校上学。王某听说学校联系好了,又开始为女儿的学费发愁。执行法官又多次到某驾校,讲述王某一家的实际困难,最终感动了学校负责人,在开学之前将1.5万元执行款先行支付给王某,解决了王某女儿上学的费用问题。随后,法官又通过电话与王某的爱人取得了联系,首先把家里已经领到第一笔执行款,女儿上学的事也安排妥当等情况,向王某的爱人进行了说明,并耐心劝解他以家庭为重,尽快回来协助爱人共同处理好家中事务。经过反复劝解,其爱人终于同意结算完工资后就回家。

    家中接二连三的困难在法官的帮助下化解之后,王某心里万分感激,特意制作锦旗向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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