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执行”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突出“四个提前”破解执行难。
一、思想开导提前 该院把执行工作提前到审判环节中去。从案件立案开始便加强审执协调配合。审判与执行两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审判和执行的关系,在审判工作中既要依法裁判,体现法律的公正,又要充分考虑案件执行的可操作性,尤其是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法官在庭审时多作一些明法析理和调解工作,尽可能减少案件执行难度;积极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受理前后和审理案件中被转移、变卖。
二、宣传教育提前 该院判决前后及时有针对性对每一起需执案件的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做好宣传动员,耐心细致的告知当事人执行各种形态的性质、程序、后果和风险;积极联系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典型宣传、散发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
三、预防措施提前 提前实施预防措施,规避拒执。为规避法院执行工作出现的被执行人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现象,该院健全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制度,在执行前及时将有关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与金融、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系统链接,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及日常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与电台、报刊联合,及时、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公示曝光,让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者在信贷、评优树模等方面一路红灯,公众的监督使其无法拒执,不敢拒执。
四、执行调解提前 审判生效前后,执行法官就执行问题及时对当事人调解协商,说服教育,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告知当事人执行和解的性质、程序、后果和风险。减少对抗,力促当事人求大同、存小异,达成谅解直至自动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