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全市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踊跃报名。通过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和审核,全市两级法院共有47名同志被推荐为本次考察对象。政治部按照中院《关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设置条件,对被推荐的47名同志进行了严格、认真、仔细的考察。遵照“优中择优”原则,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以下16名同志为全市法院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1、戴 蕙,商丘中院民一庭副庭长;
2、何 彬,商丘中院行政庭副庭长;
3、时见业,商丘中院刑一庭审判员;
4、张 倩,商丘中院民三庭副庭长;
5、文志林,商丘中院民三庭副庭长;
6、黄晓倩,商丘中院审监庭副庭长;
7、聂齐玉,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副院长;
8、王青田,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新城法庭庭长;
9、黄建民,永城法院民一庭庭长;
10、孟 敏,夏邑县法院济阳法庭庭长;
11、张 艳,夏邑县法院会亭法庭庭长;
12、杨雷功,夏邑县法院孔庄法庭庭长;
13、郑 勋,虞城县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14、朱 萍,民权县法院行政庭庭长;
15、闫允峰,民权县法院花园法庭庭长;
16、吴捍卫,睢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中院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培养方式,对上述同志进行培养,为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