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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巡回审判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0-22 10:05:43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住所偏远的当事人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在当地影响较大、有代表性的民事案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10月2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到睢县西陵寺镇巡回开庭,经和当地村委会负责人联系,把巡回法庭临时设在村委会大院,并邀请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当地德高望重的人进行旁听。

    通过开庭审理,充分让案件当事人陈述事实与理由,深入了解当事人双方产生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在法庭调解阶段,深入与当事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使之对法官建立信任感;细倾听当事人除了法庭陈述外的事实甚至案外话、心里话,站到他的立场上说明其有理有据的一面,消除其对法官的防备心理,拉近其与法官的距离,对法官产生信任感,然后再让其站到对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引导寻求感化途径,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变被动履行为主动履行,变过高要求为合理要求;运用方言俗语,耐心讲解当事人可能不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依据的有无,分析法理与情理的界限、法律事实与实际事实的差别,引导其诉讼请求要实际、合理,帮助双方当事人把握利益平衡。深入地挖掘一切对调解有利的因素,充分借助来到庭审现场的双方当事人亲属、村委会、当地德高望重的人的力量,内外联动,整体结合,共同促成调解。

    经过一天的审理、调解,三个案件均调解结案,其中一个健康权纠纷案件还当庭进行了履行,特别是梁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梁某因为李某长期在外打工无暇照顾自己和孩子且婆媳关系不好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由梁某返还李某彩礼款20000元,经法庭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消除了误会和矛盾,梁某当庭撤诉,双方又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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