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思想发动为前提、以联系实际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最高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精神,做好“四个到位”。
一是部署、动员到位。为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我院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全院干警会进行了传达,使干警全面理解和真正掌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精神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式,自觉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二是学习结合到位。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精神同提高干警的素质相结合,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以实际行动为民排忧解难;同法院审判工作相结合,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稳定;同维护和谐社会相结合,发挥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
三是落实责任到位。要求各科室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认真研究本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并制定整改计划,努力使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对于活动期间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科室除对本部门通报批评外,还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确保效果到位。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精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使司法为民意识得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深化,尤其在司法调解方面,改变陈旧观念,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调解新举措,通过调解化解和消除社会矛盾纠纷,达到定止纷争,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