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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的哥打警察 嚣张滋事终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11-04 12:22:12


    商丘法院讯 卓某酒后耍酒疯,不但无端殴打的哥,而且在派出所里对警察动起了手,11月1日,其被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查明,2013年1月23日17时许,被告人卓某酒后无故殴打出租车司机曹某,致使曹某受伤。曹某报警后,公安民警将卓某抓获,在带往派出所的途中,被告人卓某又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将民警张某打伤,在派出所内又无故对民警王某殴打。经鉴定,曹某、张某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卓某家人赔偿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15000元,取得曹某的谅解,并对张某、王某赔礼道歉,取得二人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卓某酒后无故寻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犯罪后,其家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或对相关人员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等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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