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组织收听收看全省第五次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迅速部署安排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如期拿到拖欠的工资。
成立组织。由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梁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宝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宁任副组长,各庭庭长任成员的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摸底排查。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劳动争议等群体性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制订解决方案,对拖欠、逃匿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拖欠工资案件,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并通过媒体曝光等强制手段,及时执结一批在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落实责任。凡涉及到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严格落实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庭长负责制,每天下午5时前向党组汇报当天进度,对懈怠、推诿、拖延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承办法官,一律问责。
现场办案。每天深入农村、乡镇、社区、街道和农民工进城的务工地、集聚地,开展上门立案,通过开设假日法庭、灯光法庭,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坚持巡回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当场兑现的原则,切实减轻农民工当事人诉累。
辩法析理。对未执结和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健全执行风险评估制度和本辖区信访案件台账,准确把握信访人的真实需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依法做好涉执信访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刑罚威慑。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和规避执行的案件,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