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之茂者其实遂,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人民法院必须深深扎根于群众这一沃土,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正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立场、感情和行动。
群众观念要深入骨子里。干警只有真正树立了群众观念,才会带着对群众的真情实感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面前,法院需强化教育、找准载体,切实把群众观念烙在每一位干警的灵魂深处,深入到骨子里,重点要增强“三种情怀”: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不断增强“为民情怀”;重心下移、沉到基层、广接地气,帮助法官摆正位置,不断增强“平民情怀”;树立人性化理念,把关爱、理解、体恤等精神融入司法活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增强“人文情怀”。
创新精神要融进血液中。只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眼光,不断改进司法为民的方式方法,才能使法院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在现有司法为民措施的基础上,需在法律范围内致力于“三个创新”:根据群众需要持续创新,细分服务人群、改进窗口服务、推进司法公开、促进便民高效;借助信息技术持续创新,适应信息技术环境下当事人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延伸司法服务的空间和领域,推行远程出庭、案件节点查询、网上预约立案等;立足本地实情持续创新,在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必选动作”的基础上,考量当地的文化积淀、民族因素、风俗习惯等因素,探索符合地方特点的司法为民“自选动作”。
为民服务要做到心坎上。司法为民只有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才能真正提高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针对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问题,要不断完善“三零”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一线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回访办案效果,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完善硬件,升级软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严格司法服务标准,实现便民诉讼“零障碍”;健全以人民法庭为纽带,以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撑,以司法协理员为辅助的便民诉讼网络,实现司法服务“零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