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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华被团市委授予“学雷锋好青年”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12-18 16:04:40



    商丘法院讯 12月18日,共青团商丘市委副书记李建领、宣传部部长王巍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好法官张晓华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张晓华商丘市“学雷锋好青年”荣誉称号。

    12月3日,商丘中院法官张晓华见义勇为积极救助交通事故受伤者并捐助2000元现金后默默离开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河南省高级法院、商丘中院分别作出向张晓华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全市法院干警向张晓华法官学习。张晓华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一等功,被商丘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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