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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为涉农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款物

  发布时间:2013-12-19 16:07:51



    商丘法院讯 12月18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涉农案件执行款发放”活动在该院二楼大厅进行,当事人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长涛手中接过执行款时,对永城市法院大力维护农民工权益表示感激。

    自省法院“第五次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开展以来,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制订了《永城市法院涉农案件集中办理实施方案》,本着依法惩处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宗旨,依法采取“三快两免”措施,即快立、快审、快执,免诉讼费、免执行费,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有效地打击了“赖账户”,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发放活动共涉及6起涉农案件,执行款共计65万元。此次活动,让当事人和在场群众亲眼看到和切身感受到了法院依法办案、严惩“老赖”的决心,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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