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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欠四年 依法得以讨还

  发布时间:2014-03-02 21:11:19


    商丘法院讯 2月25日下午,张自立等四位农民工从法院领回了被拖欠4年的工资8280元,他们对法官连声道谢,说要不是法院,他们还要不回这血汗钱。

    2010年春天,原告张自立、王振堂、马焕志、刘邦荣的丈夫王传福跟随被告王国峰在北京承包的市政工程工地打工,工程结束时,被告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部分给写了欠条。可是白条一打,工资却一直不给,多次讨要,一分未还,特别是刘邦荣的丈夫王传福在此期间不幸去世,到死也没有要回工资。无奈他们到法庭咨询,法官认真给予了解答,并给他们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立案后,承办法官刘丰波对他们的案件优先办理,通过做工作,仅一个星期就促使被告达成了还款协议,并把工资款交到了法院,农民工一分不少的拿到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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