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处在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实行立案统一管理。对于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民权法院立案庭将其纳入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及时加强管理和督办。
二是诉讼费用严格统一管理。在商丘银行设立有专门的诉讼费用专用账户,对于法庭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进行严格的统一管理。
三是加强便民意识,落实为民措施。各基层人民法庭均设置有公示栏、宣传栏,以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另设有小黑板,告知公众工作人员去向。
四是加强与辖区乡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沟通联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诉调对接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
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参与高院、中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轮训。并积极购置审判业务学习资料。
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