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一审被判十个月
作者:民权县人民法院 李运丽 发布时间:2014-03-13 11:40:19
商丘法院讯 3月12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1日夜,被告人金某酒后窜入民权县城关镇居民董某(女)家中,董某惊醒后,被告人金某掐住董某的脖子后欲逃跑,被闻讯赶来的董某家人及公安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董某脖子之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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