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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调解一集团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21 12:03:59


    近期,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集团诉讼案件。

    该案是商丘市睢阳区24户失地农民为了维持生计,发展生产,每人集资5000元统一交给何某某、李某某,由二人经营沙子、水泥,而两人没有及时收回沙子、水泥款,致使24户农民的集资款血本无归,为此形成纠纷,24户农民将何某某、李某某二人告上法庭。

    由于该案件当事人达20多人,矛盾历时6年有余,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情绪激动,如果法院处理不当,很可能成为我市一大信访隐患。鉴于此,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法官翟作仁、肖玉学办理此案。两名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先后到24户村民家中进行走访,通过了解案发背景、案件详情,取得24名当事人的信任。之后,组织涉案当事人召开座谈会,通过辩法析理,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既减少了对抗,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谅解。同时法院协助24名当事人到有关单位反映诉求,查找真正欠沙子、水泥款的债务人,指导当事人搜集完善证据。

    经过两名法官的奔波、协调,让24名当事人感受到人民法官一心为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诚心、热心。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再次召开双方当事人参加协调会。最终,经过法院的不懈努力,双方互谅互让,取得共识,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解决了这起集团诉讼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至此,一起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就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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