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绩效办就2014年中基层法院绩效考核规定工作组织周口、商丘两地法院在宁陵县法院召开会交流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当前绩效考核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难题并就下一步的改进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省法院绩效办、周口中院审管办、商丘中院审管办以及部分基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共18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该院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在提高审判质效方面做出的努力。会上,法院代表围绕中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绩效考核规定 ,深入探讨,比对指标,结合实际,既肯定绩效考核的亮点和创新,又客观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习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提出了改进的意见。
商丘法院认为,取消错误发改数是否可行,一些数据统计指标是否滞后,审判业务指导分值设置是否合理,综合管理达标制的区分度是否明显等方面值得商榷,并就分段计分的释义,信息录入的归类,新型合议庭的考核等问题提出了咨询。周口法院认为,绩效考核仍存在审判业务指导分值不确定、涉诉信访中案件类型不明确、扣分原因反馈不到位、部分措词不严密等问题,并建议进一步强化培训,提高指导力度,强化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布数据指标,进一步细化规定,增强可操作性。期间,省绩效办与代表们对一些概念术语进行了释疑解惑,对一些问题的改进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省法院绩效办黄芙蓉主任强调,考核不是为了排名,工作也不是为了考核。绩效考核最终是为了发现问题、找到不足、促进工作。这次交流会大家都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将问题带回去充分研讨,并及时向大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