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邑县人民法院通过巧打“亲情牌”,成功化解一起留守妇女儿童案件,最终唤回了双方当事人和女儿之间的亲情。
2009年1月,原告张某(女)与被告刘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生活,后生育两子女,长女刘某甲(现年4周岁),次女刘某乙 (现年2周岁)。2013年10月份二人因感情不和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两个女儿均由被告刘某抚养,原告张某一次性支付被告抚养费35000元。2013年底,原告张某得知刘某外出务工,将两个女儿全部送给他人抚养,遂找到刘某协商要求探视两个女儿,被刘某拒绝。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抚养两个女儿,让被告刘某承担抚养费,并返还已给付的抚养费35000元。被告刘某辩称,自己抚养两个孩子期间,无法外出务工挣钱,孩子较小,花费较大,原告当初所给的35000元钱已经花光,而且自己还支出了一万多元,无奈之下才将孩子送养给亲戚,自己外出务工,如果原告想要孩子,要给自己一万多元的补偿。
此案涉及留守妇女和儿童,且两个孩子均被送养,为妥善解决纠纷,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和给孩子心中留下阴影,带来二次伤害。了解案情后,主审法官郭希海对症下药,巧打“亲情牌”,决定围绕双方当事人和女儿之间的亲情开展调解工作。先是让被告刘某的亲属将两个孩子抱到法官调解室,让被告照看着,两个孩子看见父亲,都很亲昵,稍大点的孩子抱着刘某的脖子用稚嫩的童声说:“爸爸不要不要我”。刘某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感,瞬间被激发出来,哽咽着说:“我错了,我一定好好照顾好自己的两个孩子。”主审法官抓住时机,从亲情、责任等方面继续给刘某做工作,刘某低头沉默一会说:“好吧,孩子一人抚养一个,但是张某要补偿我抚养孩子多花的一万多元钱。”
鉴于时机一到,主审人接着给原告张某做工作,张某提出先看看孩子,然而当孩子抱来张某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抱时,孩子不但不认,反而吓得大哭起来。张某触景生情,顿时泪流满面,当即同意和被告刘某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并给付刘某一万元的补偿。
正当大家认为此案已大功告成,只差按双方约定办理手续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在协议中写到“原告自愿给付被告补偿费一万元”时,被告刘某突然改口说:“下面写成我自愿放弃这一万元的补偿吧”,随后将女儿紧紧揽在怀里。至此,这起涉及留守妇女儿童案件得以在和睦的亲情中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