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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到商丘中院调研指导审判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4 16:41:22



    商丘法院讯 4月23日上午,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琦、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徐孝仁、内司委副主任都玉兴、范杰等一行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监督工作。商丘中院院长孙同占、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党组副书记袁功景、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孙同占院长简要介绍了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崔海林副院长向王琦主任一行详细汇报了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再审案件立案情况、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王琦副主任详细询问了错案责任追究、减刑假释案件公示举报的相关情况。王琦副主任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中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很扎实,给人留下四个印象:一是领导重视。中院党组特别是孙同占院长将审判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了成效;二是程序规范。减刑假释的公示、再审案件的立案等每个环节都很规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三是措施有力。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制定了五项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措施很有力,提高了案件质量;四是效果明显。审判监督工作在本院绩效考核中保持先进,在全省、全国都很有位次。就如何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法院工作,王琦副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官职业道德铭记在心。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上,主动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不仅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法官职业道德操守的必然内容。二要把提升法官职业素质作为永久课题抓紧抓好。当前我国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法官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的形势。三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自觉行动认真对待。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法院工作与人大监督的有效衔接。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司法全过程。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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