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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骗医保 触犯刑法受审判

  发布时间:2014-04-29 10:17:20


    商丘法院讯 4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医院院长骗取医保统筹资金案。

    2006年2月和2011年3月,商丘市梁园区某医院先后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区人力资源保障局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2009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闫某通过收集新农合参保农民医疗信息,指使韩某等所属科室人员伪造病历和票据,骗取国家新农合专项资金4.1万元;2012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闫某又安排辖区内的村医收取没有报销过的村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手册,伪造处方和票据骗取区医保中心拨付的城镇居民医疗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医院支出,非法猎取人民币5.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依法应受到处理。

    此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是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农村经济发民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城镇居民医疗门诊统筹资金是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保障水平的重大制度。通常情况下,医保资金来源于农民或城镇居民,理所应当用于农民和城镇居民。但作为医院院长,闫某不思为群众提高医疗保障服务,却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骗取医保资金,这是典型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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