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大局的要求,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要求,是争创“国家文明单位”的要求。
一、以创建全国文明法院为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升级进位
创建全国先进法院,一是中院“一三五”总体目标的要求,二是我院己是“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法院,是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一) 通过创建“服务型”法院,发挥好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升级进位。
近年来,我院在人民群众满意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尤其在省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2011年、2012年分别位居全省法院前17位和前4位,2013年位居第5位。虽然我们在群众满意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是突出的、显而易见的。主要通过3个渠道反映出来。一是代表委员的评价,二是律师队伍的反映,三是信访案件的存在。虽然反映出的问题多种多样,但归结到一点,就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切实“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所以,在新的一年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法院工作必须在区委工作的大局下谋划,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做到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要人事任免等主动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二是强化代表委员联络沟通。每季度以短信、彩信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一次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在睢阳法院网站开辟“代表、委员之窗”专栏,邀请代表、委员担任咨询员、评论员、监督员,接受监督。四是切实加强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维护律师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探索完善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举措,推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常态化。六是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工作。落实诉讼费缓减免交制度,把“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的承诺落到实处。七是切实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信访案件。抓好源头治理,下气力解决由于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作风不正等引起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二) 通过创建“规范型”法院,完成管理工作的升级进位。
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两大块。在审判管理上,我们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从传统化到信息化,初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地管理方法,发挥了很大的监督、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不真实、不精细等问题。尤其业务庭人员,不适应新型的管理模式,总是难以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突出表现在软件不会用、不愿学,用了就出差错。这两年我院由于点击结案及数据录入出现了多次较大失误,也负出过不少代价,这种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避免。在今后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围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目标,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实现“三升三降”(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率逐年下降)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采购相关管理软件。三是加强审判数据录入工作。强化对案件信息录入及时性、准确性的日常检查监督,防止数据录入工作出现问题。四是加强审限监督,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预警监督、提示,对超审限案件通报并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五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每月召集各业务部门分析研判,查摆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中,我院长期以来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发挥了较好的制约作用。尤其我们在警车管理上,前几年曾受到过区纪委多次通报表扬。但目前在制度落实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去年以来,工作时间在电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多次被区“三治三提”抓现形。虽然有的同志通过个人关系“摆平”了,但你留给别人的印象永远“摆不平”。尤其受到区通报批评的同志,更应该反思自已的行为;在劳动纪律方面,今年10月份以来,我们坚持每天两次考勤,绝大部分干警是自觉的、守纪的,但也有少数干警仍然我行我素,只见签名不见人,不尽责、不守位;平时、双休日值班方面,人员不到岗、脱岗、漏岗现象时有发生;在办公秩序上,我们虽然试行了办公与审判区分离,配备了接待室,但一些干警仍然将当事人带到办公室,导致办公区混乱不堪。凡此种种,都是制度落实不好、责任心不强的具体表现。下一步,我们将以审务督察为抓手,将上述内容全部纳入督察范围,定期有检查、有通报、有处罚,凡是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纪检监察室每月向财务提供相应依据,当月文明奖一律扣发。具体说,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加强财务、警车、食堂等管理,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坚持遏制思想涣散、工作懒散、纪律松散不良风气,倡导雷厉风行工作作风,严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机关安保工作,明确责任,防止意外事件、突出事件的发生。四是机关职能科室进一步明确分工,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三) 通过创建“廉洁型”法院,促进廉政建设升级进位。
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体现,是决定一切、否定一切的政治问题。司法廉洁工作既是作风问题,也是形象问题。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与司法廉洁背道而驰的上海法官嫖娼案、湖北高院庭长宾馆开房案、河南淇县法官接受吃请娱乐案,一次次给法院形象造成灭顶之灾,使法官荣誉蒙羞,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司法不廉洁,司法公正就成了无本之木。说到底还是受“关系、人情、金钱” 等案外因素的干扰。多年来,我们在遏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上下了很大气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远远没有达到社会对法院的要求,办“三案”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我院的主要审判指标虽然达到了省法院的要求,但难以说明案后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上诉、发回、改判数量居高不下?为什么部分案件会引起群众信访?为什么执行不力会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除了客观因素,恐怕更多的是人为因素。如何才能以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格为底线,创建“廉洁型”法院,真正促进司法公正,我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廉政工作方案,开展“争创无违法违纪庭室”活动。监察室要制订出活动方案,明确内容、标准、责任、奖惩措施,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活动中去。努力实现无受党政纪处分人员、不发生干警受刑事责任追究的目标。二是建立廉政承诺和廉政宣誓制度,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廉政宣誓,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三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监狱等接受教育。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法庭、进家庭活动,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室),重大节日向干警及干警家属发送廉政警示短信,争创廉政文化先进单位。
(四) 通过创建“务实型”法院,努力让作风建设升级进位。
工作作风是为民意识的直接体现,心里没有人民群众,也就从根本上体会不到群众疾苦。今年我们开展的“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解决的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长期以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几乎成为一些机关工作作风的代名词,人民法院也不例外。由于法院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比起其他行政机关,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面更广更宽,工作作风也最容易引起群众议论和评判,我们只有从心灵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一是广泛推行微笑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推行文明用语、规范用语、礼貌用语。二是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座谈交流,以此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让法院成为普法教育的课堂。三是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今年11月底,我院从专业知识、职业背景、履职时间等方面严格增补选任了123名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型。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功能、监督功能、和解功能、宣传功能,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彰显司法公开。四是主动延伸司法公开。进一步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六进”活动,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军营、社区、村组发放宣传资料和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妇女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院工作。
(五) 通过创建“学习型”法院,努力使法官整体素质升级进位。
学习,应该是法律执业者常态化的工作状态,因为各种法律在不断更新、完善、颁布,社会大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不学习就难以掌握、适用法律,更谈不上满足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目前,我院法官队伍“大龄化”现象日益突出,85名法官,45岁以上就38名,占45%。由于业务知识老化、更新缓慢,导致办案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是明显存在的。尤其今年在中院组织的业务考核中,各项成绩全市法院垫底,教训应该说是深刻的,今后在学习上应该怎么抓,我想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以提升“五个能力”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与社会沟通的能力、信息化应用的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为总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活动。二是政治处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法官学习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理论精通、业务娴熟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三是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等教育。四是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重点抓好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五是建立健全个人学习档案。定期公示干警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六是积极参与中院“法律大讲堂”、“法官沙龙” 、专题教育、外出培训人员回院授课等活动。七是开展好“十大精品论文”、“十大优秀示范庭审”、“十大精品裁判文书”、“十大调解能手”、“十大办案标兵”和“十大精品案件”六项评选活动。八是扎实开展读书活动,40岁以下干警每季度阅读1本专业书籍,写出2篇调研文章;40岁至50岁干警每半年阅读1本专业书籍,写出1篇调研文章。
二、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正促提质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总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开,也就没有公平公正。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是促进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任务与目标,人民法院必须纵深推进司法公开,从庭审公开扩展到全方位公开;从审理信息公开延伸到管理工作的审务公开;从静态的司法公开方式发展到多角度、全方位动态化的传播方式。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做到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才能使人民群众从阳光司法中了解司法工作、理解和支持司法工作,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从而促进法院工作更加规范文明,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我院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要求,努力追求“阳光司法”,我们在立案庭前精心制作的党务、政务、审务公开栏,深受群众欢迎,上级领导也给予了肯定,我们的目的,就是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从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举措,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一) 坚持审判、执行信息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一是信息公开。建立信息查询系统,逐步完善立案庭信息触摸查询系统,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法院审判组织机构、工作动态信息、案件信息和法律法规。二是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庭审公告公开。通过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合议庭成员,方便群众旁听;三是审判过程公开。按照“三同步两公开”的要求,庭审视频直播上传网络。四是执行公开,强化参与和监督。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优化执行流程,防止“暗箱操作”。实行执行监督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权制衡,打破执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利用好执行指挥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执行力度;搭建执行信息平台。对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各环节的数据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录入系统。通过升级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和查询模块,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有条件地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执行程序。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费用、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公开各项执行措施,邀请当事人和代表、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只有当事人和代表、委员对法院“执行难”有了切身体会,才能真正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开执行听证,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情况,要求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进行举证,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公开听证;严格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加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监督制约,建立准入、考核和淘汰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操作空间”。将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等相对独立的执行实施权事项,从执行机构剥离出去,由社会专门的产权交易机构行使。
(二)完善措施,构建司法公开常态化长效机制
任何事物只要是在不公开的状态下,就难免引发人的猜想和怀疑。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司法公开呼声,我院要不断深化对司法公开的理论认识,在司法公开的实践探索中丰富手段,创新举措,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司法公开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规范有序地向人民群众公开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认知、理解和信任,营造清新和谐的司法氛围。
一是公开制度纪律。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发放“五个严禁”“ 十条禁令”《便民联系卡》、《廉政监督卡》、《案件监督卡》等,方便当事人监督法官办案,确保司法公正。二是三级网络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将所有诉讼材料同步录入三级网络。审管办对审判运行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监控。实行审判工作月通报制度,实现审判流程的节点控制和审判信息的阳光公开。三是通过院长邮箱搭建民意沟通直通车。我们已经通过公开栏公开了院长电话、邮箱,坚持好每日查看、回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四是及时进行舆情监控和回应。高度重视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网络舆评员制度,收集每日舆情,对涉及我院工作的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质疑早回应、早消除。
(三)抓住六个节点,做好四项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审判工作也就失去了立身之本。近几年出现的赵作海案、天价过路费案、死亡保证书案、花眼法官案等无不让世人震惊,让法律失色。有鉴于此,上级法院不断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力求实现司法理念和审判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关键词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六个字。我们基层法院虽然审理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但案件质量同样是第一位的,是第一要务、第一责任。当前,我院案件质量虽然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但仍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这一点,从发回改判、涉诉信访、申诉等案件中完全可以得到证实。案件质量存在问题我们不能回避,想办法解决才是出路。所以,我提出要抓住六个节点,做好四项工作,以此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抓住六个节点:一是要落实好电脑分案机制。电脑分案是预防司法不公的源头性治理,立案系统应该与法官信息系统匹配,电脑分到谁就是谁。以前那种“谁找的案件谁办、当事人与谁关系好谁办、领导想让谁办谁办”的做法坚决杜绝。二是严把证据关。一切证据都要经过庭审质证、认证,存疑的证据法官要主动到现场勘验,有了现场的感性认识,才可能上升到理性的判断。足不出户、坐堂问案是办不出高质量案件的。三是合议庭要真正发挥作用。合议庭“合而不议” 的问题是长期羁绊案件质量提高的最大障碍,谁办的案谁说了算,找两个人一签字完事了。我们也搞过合议庭笔录评查,但收效甚微。下一步,各业务庭要配齐录音录像设备,合议庭合议案件要全程录音录像。每月报结案件将合议庭录音录像交审管办保存,作为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四是提高文书质量。要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做到用语规范,简洁清晰,精练易懂,充分说明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适用法律的理由,解释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法理、逻辑规则等。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是对法官综合素质的考量,目前我院有没有写不成法律文书的法官,我先打个问号。五是抓好案件预合议、主管院长签发文书、审判长联席会议、发回改判案件异议反馈和庭长列席合议五项制度的落实。六是装订好卷宗。我们几乎每年在上级法院考评中卷宗方面被扣分,卷宗内容丢三拉四,各项审理要素填写不完整、不及时、不规范。有时间我们组织人员到郑州中院专门学习卷宗这一块,到人家那一看你就知道差距了。抓住以上六个节点,我想我们的案件质量会有所提高。
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业务研讨。通过不定期召开民商事、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研讨会,共同探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热点、难点和新型案件分类指导制度,编写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并力争成果转化。二是加大评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阅卷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合议庭音像、卷宗等专项评查活动,督促法官对法律文书和卷宗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杜绝瑕疵。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安装新式审判管理系统、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大集中和审判资源共享。同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干警进行专业培训。四是严格量化考核。由审管办牵头,按照职能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及个人。同时,结合调撤率、结案率、上诉率等多项考核指标,对部门和法官个人的案件质量进行量化考核,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增强法官责任心。
三、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庭是实现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线堡垒,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院7个人民法庭,按照省院标准完成规范化建设的只有4个,人民法庭建设的任务仍然繁重。今年以来,虽然人民法庭在职能上有所调整,但仍承担着民事案件60%以上的审理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案件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进一步理顺人民法庭的工作显得十分重要。2014年,人民法庭建设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探索建立人民法庭与立案庭都可直接立案的双规立案机制,将法庭直接受理的案件纳入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二要改革审理方式。人民法庭审理案件,一般要适用简易程序,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做到只调不判。三要健全各项制度。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要定期走访辖区内的乡镇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要注重硬件和软件建设。要保持法庭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在院内乱搭乱建,饲养家禽家畜;合理开展“五小”建设,既要为法庭干警保障必要的生活用具又要补充“精神食粮”。五要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便民“小黑板”,及时更新内容,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当日动态告知群众,方便群众联系;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的窗口,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是立案、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中服务、接访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直接代表了法院形象。2014年,我们要下气力把窗口“擦亮”。一是要进一步配齐硬件设施,周到服务群众。设立调解工作室、休息室等,为当事人提供温馨场所;二是要完善功能。要把立案窗口打造成集导诉、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诉讼事务办理、判后答疑、接访为一体的统一对外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诉讼材料收取、咨询解答、立案审查、费用核算、单据交收、文书送达等“一站式”服务,使之成为“提升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三是要完善制度。制订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院长接访日制度、司法救助规定等制度。各项制度要细化、量化,规范法官言行和办事程序。四是加强诉讼引导。采取在立案庭人工导诉、电子触摸屏导诉、便民手册导诉、《审判流程》公示牌导诉等措施,使当事人得到诉讼引导帮助,满足不同文化层次、年龄人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