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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孙同占院长提出六项要求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01 08:44:25


    为在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商丘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就全市法院关于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提出六项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充分利用时间,加班加点,积极投入力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保证活动结束时把此类案件全部办理完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上要全力保障。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工作态势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措施上要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省院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坚持有案必立,不漏掉一起案件。要求全市法院全面建立“三留守”人员维权“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四是制度上要力求创新。要求两级法院都要建立保护“三留守”人员联动协调机制,及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妇联、关工委对于审理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争取支持。

    五是督查上要严格细致,凡因工作不细、措施不力、办事拖沓影响清欠工作进度的,首先追究各院“一把手”和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是宣传上要突出亮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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