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房东出差盗财物 租房女行窃获刑罚
作者:民权县法院 朱家重 吴 静 发布时间:2009-06-30 08:55:28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民权县林七乡女青年于慧因在县城某超市打工,而租赁他人房屋,她利用房东出差之际,两次盗窃财物而触犯刑律。6月26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慧因犯盗窃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12日中午13时许,被告人于慧利用其租房房东张某某去郑州出差之际,盗窃房东铁磅一台,价值120元,同年4月28日,于慧采取同样手段盗窃张某某家刨冰机一台,价值1450元,及自行车一辆,价值190元。
被告人于慧对犯罪供认不讳,法院依法宣判后,她表示服判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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