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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四方面强化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2014-05-26 18:33:31


    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宁陵县法院以转变作风为抓手,从“吃、住、行、用”四个方面正风肃纪,因事施策制宜,触及问题实质,守住廉政底线,构建四位一体的廉洁网路体系,取得了较好成效。

    规范公务接待,遏制“舌尖上的腐败”。建立廉政小灶,减少机关外吃喝。严格落实上级公务接待项目、范围、标准、并对每次公务接待进行公开。坚持三个“一律”原则,“能不接待的一律不接待,能降低标准的一律都降低、能不陪餐的一律不陪餐”。对各庭室公务接待严格审批,由监察室和办公室联合把关,并实行先向院长汇报,后接待。2014年1-4月,该院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约88%,接待数量同比下降90%。

    开展公房清查,遏制“用房上的腐败”。实行院长做表率,通过自身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办公房,促“以上率下”。通过“看、听、查、问、测”,开展逐屋逐人清查,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部登记备案,发现庭室瞒报、漏报、不报或变相多占办公用房等顶风违纪行为的,严历问责。盘活资源,对于腾出来的办公用房改造为档案室、群众接待室,图书室、资料室等,防止用房闲置浪费。清查后,该院共盘活用房360多平方米,建造了1间电子阅览室,1间干警活动室,1间图书馆、2间档案室。

    加强公车管理,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对于公车实行集中管理,三级审批,除公务外,公车一律封存,用车人需要如实填写用车事由、行驶路线、往返时间、由行管科--监察室--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出车,并妥善保管《申报单》,以备检查核实。引入公众监督,开通短信、邮箱、微博、信箱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特别是会同该县交警支队利用监控设备进行监督,以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2014年第一季度,该院降低公车费用同比降低36%,未收到一起公车腐败投诉举报案件。

    严格经费使用,遏制“手头上的腐败”。开展费用使用专项治理,发现私设名目谎报“加油费”“出差费”“调查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实现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双追究。对于办公办案经费开销,实行被消费人(单位)签字盖章,财务室和监察室双重审计核算、把关。重大公务实行纪检同步监督,由1名纪检监督员陪同外出公务,防止办案人员乱报、假报公务费用。建立案件执结情况、执法人员信息库,每月向县纪委备案,主动邀请县纪委定期对该院“查人查账”。截止目前,该院未出现一起乱报瞒报费用行为。

责任编辑: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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