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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喝“酒”

  发布时间:2014-06-06 17:51:03


    不知不觉间,我已成为在基层法院工作近十年的“老兵”,不知是遗传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一直都未学会喝酒。不久前,在我第一次喝“酒”后,这起曾让我陷入调解窘境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好如初,在我脑海里烙下了深深地印记。

    已离过一次婚的小芳,一在虞城法院见到我就迫不及待的对我说,丈夫小林也同意离婚,只是由于丢了身份证,所以才不得不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我问起离婚的缘由,一心只想离婚的小芳急切的说,是小林光听公婆的话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后又像个法官似的对我表示,小林都同意离婚了,你们法官也别多管闲事了。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我,见到了清瘦帅气的小林,果真如小芳所说的同意离婚。我再次问起俩人闹离婚的原因,小林似乎提前与小芳商量好了似的,也不愿多谈,最后说了句小芳光听岳母的话还支持父母到家里闹,算是对我这名法官问话的回答。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作为承办法官不能因为难断就葫芦僧判葫芦案。百姓事无小事。我为了彻底了解清楚这俩人闹离婚的前因后果,决定慢慢解开双方的心结。我的工作首先得消除这二人到了法院就得离成婚的错误想法和认识。我从为自己负责的的角度劝和他们三个多小时,最后我半开玩笑的对他俩说,法官也不都是拆散别人家庭的人,其实我们法官也当了很多家庭的第二次“媒人”。虽然小芳与小林离婚的想法有所动摇,正视了因双方母亲护子或护女心切积极介入,才导致俩人因鸡毛蒜皮般的琐事纷争不断,其实俩人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这一事实。但不知是好面子或是其他的原因,还是坚持我未做工作前的离婚意见,只是态度没有刚见我这名法官时那么坚决。陷入调解窘境的我,不经意间往办公室外瞥了一眼,夜色已悄悄的将法庭笼罩在黑夜之中,庭里的同事也已回县城办事去了。看着和我同龄的小芳和小林,我决定将调解和好的想法换个特殊的办公场所--法庭后面的小食堂。

    在法庭小食堂里,我就地取材炒了白菜和冬瓜两盘菜,因我不会搅面汤,便让小芳帮忙。不知我葫芦里卖啥药的小芳,不好意思的红着脸答应了我的请求。我对站在一旁因紧张而不停搓手的小林安排摆放小桌子。不一会,小芳和小林终于明白了我的想法:和法官在一起吃饭。我为了不让这顿饭成为双方的“散伙饭”,便把墙角的一瓶啤酒拿来为双方倒上,不会喝酒的我,只好倒了杯热水以茶代酒。我们在饭桌上像一家人似的热聊起来,不到半个小时,我在法庭的小食堂第一次喝“酒”后,对面的小芳和小林便冰释前嫌,相互指出自己在生活中的不足。小芳在对我敬“酒”后,水到渠成的给我写了撤诉申请。

    我望着小芳和小林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中,回到我特殊的办公场所--小食堂,第一次喝“酒”的我,情不自禁的想,家庭事无小事,让每个家庭和谐美满,是我这名青年法官职业生涯的责任和使命!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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