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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4-06-10 18:34:12


    近年来,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拐卖等犯罪案件增多。民权县人民法院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无论案件大小、或易或难,一律快审快结,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送法进校园。该院党组选派有工作经验的审委会委员、庭长在全县20个学校内兼任法制副校长。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通过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和校园安全讲座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前做好诉讼引导,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优先立案措施。同时,对经济困难的留守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三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切实做好社会调查和延伸帮教。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立足“教育、感化、挽救”,付出真诚和关爱。寓教于审,寓情于法,使教育、感化贯穿于案件始末。延伸于帮扶、教育、矫正。例如2013年12月份天寒地冻,大雪纷飞的一天,少年庭副庭长赵卫民驱车数十里到民权县程庄镇双楼村,为因其父亲犯罪在监狱服刑,在家无人监管,缺衣少食的孤儿袁铁蛋送去棉衣两套、现金200元。并与其所在村委干部研究了帮扶措施和方案。2014年“六一”儿童节,赵卫民专程到袁铁蛋家中慰问,送去了学习和生活用品。

    四是从重打击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例如被告人曹存库、薛兴旺(二人均有犯罪前科)拐卖儿童案,2013年1月23日17时许二被告人将一留守儿童郭某某拐卖。案件受理后,民权县法院快审、快结,依法从重对被告人曹存库、薛兴旺各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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