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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会

  发布时间:2014-06-10 18:37:12


    按照睢阳区委要求,经区委第十二督导组同意,6月9日下午,睢阳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群众评价会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老干部、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全体干警对睢阳区法院在这一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价。区委第十二督导组副组长耿文东及督导组其他同志出席会议。

    耿文东副组长代表督导组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实事求是,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群众评价工作。群众评价是“群众三评”的第一评,是检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准。希望大家认真地对待这次评价工作。二是扎实有效的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工作。虽然该院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下一环节中要组织好,开展好工作,特别是一把手、班子成员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参会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表,对睢阳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开展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参会人员对睢阳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一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束后,督导组还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编辑: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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