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柘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注重和谐执行,近日,圆满执结一起邻里间借用合同纠纷案件。
1999年,王某因经营砖窑厂借用本村张某5万余块砖头,之后又借用张某煤炭4千余斤,并分别出具了借条,并口头承诺以后以1斤煤折抵1块砖头的方式归还。后张某要求王某返还所借物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返还张某59230块砖头。
判决生效后,王某以物价上涨为由,要求以借时的价格赔偿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同在一个村队,如果案件处理的不好,将势必影响邻里关系,激化两家矛盾,不利于安定团结。法院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指出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又以“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引导他们互相谅解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打动,张某同意王某一次性支付17000元了结此案。至此,这起长达15年的借用合同纠纷一案,最终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方式和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