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推出了“四结合”和“四促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实效。
一是结合“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活动,促进法官的为民意识。定期不定期的集中和分散学习使全体干警意识到,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法官要把实现群众的愿望,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群众生活小处着手,从具体的细节做起,增强为群众提供法律保障和优质服务的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体系,严格案评制度,落实惩戒机制,进一步巩固法官的职业道德,端正法官的司法态度,规范司法行为, 使群众切实感觉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一句空话。
二是结合“大走访”活动,促进企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平稳增长,该院组织全院干警,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厂矿、职工群众聚居区,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及职工群众的需求,做到应访尽访。了解该县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职工上岗就业情况,企业稳定情况,对于需要法院帮助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动回应诉求,排查化解矛盾,并积极的提供法律服务。在农村,该院除了妥善处理好农民农业承包案件以外,还加大对农村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的减、缓、免,以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除此之外,干警还为所包村的经济发展和教育建设出谋划策,并通过“村民座谈会”、“送法进村”、“访贫问苦”等活动,尽力为民服务,得到了群众的。
三是结合“一村一警”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定时深入村庄,进一步化解群众矛盾的纠纷,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朱吉屯村是县法院院长王养庆所在村,院长王养庆不时的深入到该村,对村民的问题均认真的一一记录,回来后归纳梳理,能够解决的,尽量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并抓紧研究解决措施,尽快给群众满意答复,把为民措施落到了实处,真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和“人民法官为人民”。
四是结合“调解年”活动,促进乡风民俗和谐文明。该院积极运用法律、政策、道德、情理等力量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着力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机制,使法官们更加系统地掌握了调解方法,以“细心、耐心、诚心、热心、公心”感受、倾听群众的呼声,并以此进一步的沟通和说理,把握法理与情理的结合点,寻找情、理、法的最佳切入点,充分发挥了法官在调解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判决案件数量、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减少,执行工作压力得到了缓解,乡风民俗更加和谐、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