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宁陵法院柳河法庭离婚案件审理重疏导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09-07-02 18:04:35


        宁陵县人民法院柳河法庭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在法庭内设立婚姻疏导中心,注重从根源上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是耐心接访及时疏导。在法庭内设立接待谈心室,对因婚姻家庭矛盾到法庭咨询的村民,耐心倾听稳定其情绪,以谈心方式提出建议疏导矛盾。

        二是直接送达案前沟通。对离婚案件,安排法官上门直接送达,对当事人居住环境及家庭情况进行直接了解,并适时与居住地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及心理状况。

        三是分类调解多方疏导。实行离婚案件分类办理制度,根据离婚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进行归类,对各类情况总结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导,并有针对性的选择调解地点。同时,邀请妇联、基层调解组织、村干部、心理咨询师等参与调解,分析婚姻矛盾根源,矫正错误心理,提出化解途径。

        四是案后回访跟踪指导。对于通过调解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案后及时跟踪回访,宣传正确婚姻观,增强他们自我修复婚姻裂痕的能力。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