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警察抓逃犯 妨害公务被判刑
作者:民权县人民法院 李运丽 发布时间:2014-07-15 17:29:46
7月15日,民权县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管制六个月。
被告人马某某与张某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10月21日下午6时许,民权县北关派出所干警到北关镇某村抓捕网上逃犯张某某(另案处理),被告人马某某使用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后因增援民警赶到现场,才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马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其行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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