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2011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我市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卓越风采。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11年度绩效考核规定,我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下列单位和个人以嘉奖:
一、受嘉奖集体(5个)
研究室、少年庭、立案庭、行政庭、办公室
二、受嘉奖个人(28人)
时见业、李 强、龚延华、周克风、刘一宇、曹燚森、王保中、高纪平、牛 杰、黄晓倩、张学朋、刘德慧、马 昊、段 旭、朱丽娜、王 锋、刘晓静、段智明、苏刚强、孟德胜、许玉霞、郭来良、王晓辉、周永辉、阮传科、孟 琰、闫 梅、陈少杰
希望受嘉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我院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努力创造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