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2013年,我院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我市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卓越风采。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13年度中院绩效考核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下列单位和个人以嘉奖:
一、受嘉奖集体( 5个)
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政治部人事处、监察室
二、受嘉奖个人( 37人)
李 鑫、许玉霞、宋 健、王 智、陈少杰、陈光应
杜长俭、何海玲、高 强、石 磊、李念武、王 锋
杨胜利、刘晓静、时见业、冯 明、陈建国、张 杰
周克风、许长峰、刘卫星、高纪平、牛 杰、黄晓倩
张学朋、马 昊、段 旭、王春儒、张 勇、李 光
陈 晨、兰 涛、韩 飞、刘文礼、王秋梅、何 恺
赵保良
希望受嘉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努力创造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