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李老汉逢人就说“我们一家能和好,都是法院的功劳。”李老汉之所以这样说是源于7月18日睢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的一起赡养纠纷。家住睢县河堤乡的李老汉因为与儿子有矛盾的问题烦恼了好久,没想到在该法院河堤法庭的一场诉讼解决了他的烦心事。
李老汉第一次见法官时就说:“我起诉不是目的,就是这家务事实在解决不了。”原来,李老汉与老伴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来收养了一个儿子,虽说不是亲生儿子,但老两口待儿子和亲生的一样。老两口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地供儿子上学。儿子毕业后,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结了婚,看着儿子成家立业,李老汉两口心里也很高兴。
随着李老汉孙子小猛的到来,麻烦事也来了。李老汉夫妻一直在农村居住,习惯于农村的生活,而儿子儿媳在城里居住,小两口要上班,小猛又要人照顾。于是儿子和儿媳提出让两老人进城生活,同时也好照顾孙子。而李老汉和老伴年岁已高,单元楼上下不方便,住不惯,不愿进城生活。儿媳开始不满,原本和睦的家庭少了昔日的欢笑,儿媳与老两口之间由起初的互不理睬,发展到彼此争吵。渐渐地,老两口与儿子之间也产生了隔阂,缺失了亲情和关爱。这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赡养。
承办法官将李老汉的儿子传唤到法庭,被告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说自己和媳妇工作忙,孩子没人管,父母不愿意来城里照看孩子,媳妇不满意,慢慢发展成这样了。承办法官觉得此类案件,如果将亲情感化与法律义务相结合,更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一方面避免了老人的诉讼之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家庭关系的恢复。于是法官向李老汉的儿子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还包括精神上抚慰的义务。同时指出,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儿女,都是为了儿女好,作为儿女的也应多从父母角度考虑问题,体谅父母的难处,让养育自己的父母安度晚年。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被告终于理解了父母的苦衷,表示尊重老人的选择,让老人安享晚年。原告也满心欢喜的撤回了起诉。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