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老年人数量增长较快,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也随之增多的社会现象,采取了上门服务等几项措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不便到法院立案的老年人,该院实行上门立案;对行动困难的老年人,主动上门开庭审理;在审理中,坚持快审快结的原则,做到时间与人员优先安排,坚持多调解、少判决,以避免矛盾激化。
强化法官服务意识。该院针对老年人普遍存在的文化水平低,文字、语言沟通能力差等实际问题,要求所有法官在处理老年人的案件中,坚决做到接待热心、倾听专心、答疑细心、调解诚心、疏导耐心、处理公心,竭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纠纷。对胜诉无法实现权利的老年人,该院与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问题。
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对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案件,该院坚持以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式为主,力争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员坚持进行回访,让涉诉老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极大地增加了他们对诉讼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