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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上网公示

发布时间:2014-06-15 09:51:46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曹  霞)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正审理,今年6月起,江苏法院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江苏法院网进行裁前公示。公民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交反馈意见。

    近年来,江苏法院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不断完善审理程序,创新审理方式,积极落实审判公开,坚持公示制度,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一律在罪犯服刑场所进行公示,以程序公开有效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公正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向社会公示的要求,今年6月起,江苏法院决定对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向社会进行裁前公示。据悉,目前已有苏州监狱68名服刑人员,徐州监狱37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两组名单公示。

    据了解,全省各地法院统一在立案后,通过江苏法院网减刑、假释公示公告平台,公示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相关信息,包括罪犯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减刑、假释建议及依据,从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既可以直接在公示网页填写意见,也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到相关法院审监庭,各地法院将由专人负责,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及时处理,确保减刑、假释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杨委峰    

文章出处:2014年06月15日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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