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曾 妍)6月11日,湖南全省法院接受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做好接受监督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代表、委员理解和支持,提升湖南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将接受监督工作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强化“三个责任”,即一把手责任、“两会”工作责任、三级法院责任,将接受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法院院长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亲自接待代表、委员,亲自督促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事项,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体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开拓创新,不断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要健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用真心真情赢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要坚持依法办理。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要确保办理时效,避免久拖不决。要坚持“办理与沟通并重”。既要把案件办好,又要把道理讲清。要健全上下联动机制。要统筹兼顾,切实提升接受监督工作成效。要结合代表、委员的要求期待,结合人大、政协工作规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接受监督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