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夫妻吵架婶子劝 推倒骨折赔四千

  发布时间:2009-07-06 15:01:01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见侄子金某与妻子贾某丽两人在吵架,王某前去相劝,岂料被推倒在地,导致左臂骨折。7月6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判决金某赔偿受害人损失4000元。

        2009年4月3日上午9时许,被告金某与妻子贾某丽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金某并追打妻子,婶子王某听到后即前去劝解,并责怪金某说:“你怎么能打丽丽,你算个男的吗?以后在打她我都不愿意你”,正在气头上金某则说:“关你什么事!”,并随手将其推开,岂料原告被推倒在地,致使其左臂骨折。金某住院21天花费医疗等费用4000余元。被告以其当时无意致伤原告为由拒绝赔偿。原告遂诉请法院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不管被告在推原告时是否有致伤原告的故意,因为在客观上毕竟造成了原告左臂骨折的损害结果,所以被告对此损害结果都应承担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