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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史行诈骗   被判拘役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4-08-05 15:52:07


    四川省宜宾市一女子隐瞒已婚事实,伙同他人以婚嫁之名骗取钱财。8月5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3年4月16日,被告人李某伙同杨某某(已判刑)以骗取彩礼为目的,在已婚的情况下,虚构其是云南人并且未婚的身份,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民权县人和乡某村的张某后,以要彩礼为名骗取张某现金6500元,随后更换手机号失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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