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贾明会)为了创新宣传工作载体,充分适应新媒体环境下宣传工作的需要,宣传基层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事迹,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从今年开始,各中院在本辖区内至少选择1至2名扎根基层、一心为民、办案社会效果好、群众公认、具有宣传效应的基层法官,将其办案事迹拍摄成微电影,在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各法院自有网站、其他公共商业网站、地方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陕西高院要求各地法院要精心组织、认真筛选宣传对象,把近年来涌现出的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及其他方面的典型法官作为宣传对象,宣传重点以办理案件为主线,突出表现其心系群众、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尚情怀。在文字编辑和拍摄制作时,要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剧本写作的积极性,有条件的法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内部条件自行拍摄;条件不具备的法院采取外联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
近年来,陕西高院本着“加大正面宣传,满足知情需要,赢得理解认同”的宣传工作思路,注重拓宽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载体,除继续占领传统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外,还注重发挥自有网站、官方微博、庭审直播等新媒体的作用,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先进典型法官的事迹,获得了普遍好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6/18/content_8344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