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三期“法官沙龙”,本次活动以房屋买卖合同案例为专题进行研讨。商丘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杜建华主持活动,来自中院研究室、审监庭、民二庭、民三庭的负责人及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业务骨干30余人参与了讨论。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在审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商丘两级法院选取三个典型案例进行研讨。法官们就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标准,一房多卖中房屋产权的确权,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何统一以及如何做到案结事了等方面,从案件事实认定标准,证据的优势采用标准,房屋买卖合同中恶意串通的认定与举证,如何保护购房合同在前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通过讨论,为更好解决审判实际中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
杜建华在总结时指出,“法官沙龙”活动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创造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举措。通过举办“法官沙龙”活动,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增加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民事案例研讨,可以很好地统一商丘两级法院民事审裁判标准,同时,也能提升民事审判法官处理案件的能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沙龙的形式进行案例研讨,对推动商丘两地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有促进性的意义。
参与研讨的民事法官均表示,此次活动加深了对房屋买卖合同及一房多卖合同案件的了解,同时也认识到了理性的民事法律思维在民事裁判中的重要作用。“民事案例研讨”沙龙为民事案件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大家今后将会继续支持和参与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