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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院开辟代表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08-15 10:29:51


    法制日报讯 记者霍仕明 见习记者韩宇代表、委员旁听公开庭审案件免于安检,开设手机专用平台,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监督……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加强法院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办法明确了4条代表、委员绿色通道。完善旁听制度,代表、委员持代表委员证自行来院旁听公开开庭庭审案件时免于安检,案件承办部门应在审判法庭设置代表、委员专用坐席,向其介绍案件相关情况,主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设立代表、委员接待室,督查联络部门负责接待日常来访;建立听证制度,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可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进行听证;开设代表、委员手机专用平台和编撰《辽宁法院工作汇报》,通过发送短信、赠阅刊物形式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

    办法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要坚持积极主动、真心实意、注重实效的原则,其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或办理其他事项的,应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高院修订完善了《督办案件办理规则》,认真审查代表建议案20件、委员提案6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648名全国及辽宁省人大代表发送短信2000余条,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研讨会。5月至10月,在全省法院开展“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本溪、铁岭、抚顺等中院已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 森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815/Articel03007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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