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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者维权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4-08-27 16:07:45


网上购物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出现了许许多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网购达人”在维权过程中,也会因为缺乏重要依据而面临告状无门的尴尬境地。

一、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知情权被无情剥夺。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法亲眼见到商品实物,不能亲自检查商品或者直观感受商品性能,而只能以浏览网页的方式获得商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在网络上获得的商品信息可能与实际见到的物体本身存在认知上的差别。网络经营者也经常利用网络交易与现实交易的这种差别进行欺诈或者隐瞒商品质量的真实情况。

2.交易安全难以保证。支付宝的出现大大促进了网上购物的发展,但由于目前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不健全,不法分子通过程序盗取用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由于支付系统的不完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证,出现了大量的消费者因欺诈而受损失的事件。

3.退换货困难,求偿权缺失。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上经营者很多没有实际经营地址。网络使消费者购物范围和经营者销售半径无限扩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实际距离可能很大。目前,如果不是消费者主动要求,网上经营者很少提供商品相应的凭证和购物发票,这样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往往找种种理由拒绝退货。另外,网上购物一般采用邮寄或快递公司送货,物流速度相对较慢,消费者退换货时间花费较多,这些都增加了消费者退换货的困难。

4.侵权证据难以掌握。一方面,消费者容易忽略商品证据的保存,网络交易并不是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发现商品有问题时,原来介绍此商品的商品信息已经变更或者取消,造成取证困难;另一方面,网络交易往往不开发票,双方交易没有书面合同证明,在涉及售后服务纠纷时缺乏依据。

二、完善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

1.建立联动机制。中消协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投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交给消费者所在地的消保委和被投诉企业所在地的消保委,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投诉企业求偿。再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网上投诉中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确立和完善网上购物市场准入制度、资格认证制度。在鼓励网上购物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明确网上购物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被投诉对象的条件。

3.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加大对电商提供商品质量的监测频率、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傍名牌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购平台的巡查,尤其注重定期不定期检查网购合同、交易评价等内容,一旦发现网购欺诈、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4.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和法规的理解程度,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掌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知识以及电子证据的搜索、跟踪、固定等一系列专门知识,以积极应对网购维权工作需要。

责任编辑:杨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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