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杨新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化“科技兴院”为先导,依靠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目前在两级法院实现了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卷宗移送提速,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
2013年初,乌鲁木齐中院精心部署,在市区两级法院全面启动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审理以及录入工作。9月份,该院制定《电子卷宗审理案件的立案施行办法》,对上诉案件立案材料移送、立案审查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和考核进行了规范。同时下发《民事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录入细则》,对一审电子卷宗扫描标准、民事上诉案件录入提出了严格要求。经过近一年的运行,目前实现了二审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
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加快了二审立案审查过程。以往,二审立案审查每人每小时大约审查录入6至7件案件。实现电子卷宗之后,二审上诉案件审查省去了扫描录入案件材料环节,每人每小时可审查10至12件案件。
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方便了当事人诉讼,避免了诉讼周期过长给当事人带来的讼累。同时,电子卷宗有利于落实审判程序公开和审判信息共享。庭审中,充分利用审判席、当事人席等区域安装的计算机系统,审判人员、参与诉讼人员以及当事人可以同步阅览一审卷宗中证据内容,方便了当事人举证、质证及辩论,便利了庭审。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8/29/content_86949.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