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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期间生事端 致人轻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29 15:29:04


    别人打牌娱乐,旁观者最好不要打扰,否则很容易惹出事端。张冰就是因为劝别人不要打牌而和他人发生厮打,结果被一时冲动的张明打成轻伤。8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5日15时许,张明在本村村民张佳家与张义等人打牌时,张冰劝张义别打了并把牌摔在桌子上,顺手又朝张明打去,一时冲动的张明随即还手,用拳头朝张冰面部殴打,致其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骨折,同时还把闻讯前去参与打架的张冰的妻子的面部及左手打伤。经法医鉴定,张冰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张冰妻子的伤系轻微伤。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明赔偿张冰医疗等一切费用35500元,张冰不再追究张明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依法对张明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明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与被告人互相殴打,对伤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得到谅解,也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明认罪服法,有悔罪表现,对其可适用缓刑。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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