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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三项措施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8-29 15:55:11


    民权县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寓教于审,提高法庭教育效果。邀请经验丰富并热心于青少年教育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在庭审中尽量采用谈心式的审判方式,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使被告人既能真正认罪服法,又能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年初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47件,陪审率达72%。

    二是圆桌审判,减轻青少年压力。法官与各方当事人围坐在庄严国徽下的一张圆形审判桌前,宽松、平和的审判氛围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使其能更好地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反思犯罪原因,从而保证庭审活动及庭审教育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启用“圆桌审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

    三是帮教机制,让青少年回归正途。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档案。根据刑罚的种类分类登记,逐人建档,全面掌握被告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犯罪成因、一贯表现、认罪悔罪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对重点矫正对象实行不定期的回访考察,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注重对未成年失足罪犯进行跟踪帮教,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截至目前,共回访未成年被告人40余次70余人。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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