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一早,申请人李传江一行两人来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心系群众”的锦旗送到院党组书记王宏伟、执行局局长蔡尚鸿手中,以表达对宁陵县法院的感谢。“王院长,我们今天是特地送锦旗过来感谢你们的,你们为了我们的事辛苦了,要不是你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要回地呢?真是太感谢了!”申请人代表李传江在送上锦旗时紧握王宏伟的手激动地说。
倾心执行 不辞劳苦暖人心
这是一起土地承包合同案件,被执行人孟某于2010年承包了城郊乡段庄村委火神庙60户村民约150亩的土地,约定每年向村民支付约14万左右的租赁费。但由于孟某经营管理不当,没有取得预期利益,已经两年没有支付村民的租金。后经法院调解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孟某保证于2014年7月31日将近两年的土地租赁费支付给村民,逾期将租赁的土地退还给村民,并写下了保证书。到期后村民多次催要,但孟某以多种理由推脱,未按协议内容履行。
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蔡尚鸿多次与孟某接触,就本案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孟某自接管土地以后,由于前两年种葡萄树没有任何收获,造成资金紧缺,对于欠村民的钱不得不多次推脱。考虑到实际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为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彻底解开村民郁结于心的“疙瘩”,蔡尚鸿与干警宋立新在两个月内,先后10余次上门劝解,组织双方坐在一起协商。同时,蔡尚鸿在充分平衡双方利益基础上提出一套折衷方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解除承包合同,土地退还给村民,土地上种植的葡萄树、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归各户村民所有,村民自愿放弃约28万元的两年租赁费,双方均对此方案表示满意。
“失信黑名单”制度 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双方协商后,被执行人依旧以各种借口一再拖延,执行又陷入了“冷冻状态”。这让善于观察的蔡尚鸿想到了失信“黑名单”。干警再次找孟某面对面交谈,向他陈述了现在法院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并严肃地告知孟某,如果本周内履行不了本案的调解事项,将把他拉入失信人名单,并依法拘留罚款。爱面子的孟某意识到了黑名单会影响自己声誉,而且担心此事通过媒体公布出去,竟当即同意马上把地还给村民,一切按协商好的事宜处理。“失信黑名单”对此次执结的成功起到了大作用,让陷入僵局的执行工作得以迅速开展。“丑事怕外扬,被执行人都怕自己的事传出去对其影响不好,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比率”蔡尚鸿说。
执行干警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来回奔走协调,功夫不负苦心人,日前,被执行人孟某已将土地还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