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讯(记者张书锋通讯员陈晓菲)8月29日上午,郑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现场会在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
现场会上,作为我省率先试水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高新区法院,从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范围、庭审程序、文书制作、试行速裁程序取得的效果等方面,详细地介绍了高新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工作情况。随后,郑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从如何简化起诉书、量刑建议、逮捕标准、证据标准等方面,就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进行了情况介绍,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纯重点解读了速裁案件适用范围、审理程序、量刑建议等重要内容。他说,作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18个试点城市之一,是全国人大首次授权给郑州市。日前,郑州市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已经纳入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占要求探索“郑州模式”,走在全国前头。
据悉,郑州市中级法院已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案规程(试行)》,明确案件的范围和适用条件(八种三类三十一个罪名),“轻刑快审”已经纳入速裁程序,并要求各基层法院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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