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为期半年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接近尾声,为了保证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更好地做好迎接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检查验收工作,夏邑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回头看”活动。
为了使此次回头看活动不走过场、流于形式,能够取得切实的效果,夏邑法院针对清理执行积案中的已结案件实行了执行员交叉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结案数量和结案质量取得双丰收。
首先,实行执行员之间交叉互查。在每位执行员已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30%进行评查,在评查中,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来重点评查案件是否真正执结,执结的过程和采取的执行措施是否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陈述相一致,是否存在虚报结案、假报结案的现象。
其次,要求每位执行人员对各自所办结的案件进行认真的自查。重点检查结案标准是否符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件结案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特别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是否达到了90%以上,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财产有无的认定是否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穷尽了各种调查手段与措施。同时,重点检查案件的执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各种执行期限的规定,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是否恰当,特别是查封扣押手续是否完备,拘留、罚款措施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等。
通过执行员交叉互查与执行员个人自查,发现有些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心,存在着执行手续填写不完整,卷宗装订不规范等情形,个别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报结的案件中,缺少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穷尽了一切调查措施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结案标准。
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该院要求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认真真地进行整改,严格程序,统一标准,把工作做细做扎实,确保这次清理执行积案回头看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