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主张正义,虽然我是被告,也败诉了,我也要给你们送锦旗,因为我对判决心服口服”。8月29日,在宁陵县人民法院笔者看到了这感人的一幕。
1月28日下午16时许,被告黄俊驾驶三轮摩托车在该县石桥镇乔小庄村北的小路上行使,因有些疲劳,撞上了正常行驶的三轮车,致使三轮车驾驶人李晨和乘坐人孙旭受伤并住院。后经交警队认定:黄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黄俊心里害怕到了极点,因二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其中一人还是重伤,他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积极为受伤的两人看病治疗,但后来二人病情稍微稳定时,他因怕被讹而不敢露面了。最终李晨与孙旭将黄俊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对于两原告的不合理诉求,按照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判决被告承担了合理的费用。当笔者问正在法庭交钱的黄俊对判决的意见时,黄俊说:“我以为撞着老人这下就要倾家荡产了。法院的判决我很满意,该负担的费用我一定负担。”说完,这个腼腆的汉子不好意思的笑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